- 项目名称: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横一路陂头桥施工
- 项目地址: 南雄市全安镇陂头村
- 规模: 桥梁全长80.68米,路径布置为:3*25m(小箱梁),桥宽44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南雄市全安镇陂头村 ;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横一路(陂头桥)施工
标段(包)名称: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横一路(陂头桥)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6-440282-99-01-400210 ;项目业主为 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源为 除省、市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当地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资格 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 南雄市全安镇陂头村 。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桥梁全长 80.68米,路径布置为:3*25m(小箱梁),桥宽44米 。
2.1.3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1.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1.5 投资估算 : 约 2000.00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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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
标段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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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本招标公告 2.1及2.2条 。 |
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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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上述第 2.2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 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 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金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30万元 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 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 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中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平台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合同后五日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日或异议处理结束日后五日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
4.3.3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4. 4 投标单位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电子投标 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5.5根据《关于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韶交易发〔2022〕24 号)文件,自2022年11月28日起,进入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将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和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纸质保函等单证资料。
5 . 6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7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录交易平台及时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上发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期后, 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 、 投标保证保险 )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 详 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详 见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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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雄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 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97号 邮政编码: 512400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 0751-3822626 |
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 29号4楼 邮编: 512026 联系人:蒋工 电 话: 0751-8846118 |
2023年04月27日
8. 重要 事项 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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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 023 年 04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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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 023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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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 023 年 05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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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 023 年 05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至 2 023 年 05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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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 023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 023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 023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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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 023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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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年 05 月 18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 05 月 18 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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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评审资料原件(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 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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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标时间 |
2 023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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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地址:南雄市雄东路 1 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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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 1 号大润发四楼)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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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应按有关要求办理数字证书( CA )和企业入库、电子投标、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资料文件)。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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