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惠州市发布时间:2024-10-11来源: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 开标时间: 2024-10-3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智城高端电子信息制造项目(二期)工程 施工于 2024年 10 09 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 本项目 招标文件 作以 下更正:

条款名称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内容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3)其他扣留方式: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后, 十五 天内 无息 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3)其他扣留方式: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后, 十五 天内 无息 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

7.9.3 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后, 十五 天内 无息 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7.9.3 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后, 十五 天内 无息 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 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仲恺智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市瑞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