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3-29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范围: 无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截图证明;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 项目编号:2108-440311-04-01-34818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108-440311-04-01-348188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2909:00至2023-04-04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30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31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辑技术标,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4
  • 开标时间: 2023-04-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 项目编号:2108-440311-04-01-34818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108-440311-04-01-348188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29 09:00 至 2023-04-0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3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3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辑技术标,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经办人:但峰 办公电话:18127073114 传真: 手机号码:1812707311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3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韦工 办公电话:1812707681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08-440311-04-01-348188002001 标段名称:光明湖碧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04 18:00 招标部分估价:725.099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无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截图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仅限于给水排水、建筑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测量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仅限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3.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以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不能兼任。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仅限于给水排水、建筑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测量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仅限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3.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以上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不能兼任。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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