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4-02-29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 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加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
  • 概况: 项目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308-440305-04-01-753764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08-440305-04-01-753764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2909:00至2024-03-20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3-10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3-15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经办人:蒋蕴 办公电话:1818861103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德然 办公电话:88605175-50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308-440305-04-01-753764001001 标段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81.056633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加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
  • 开标时间: 2024-03-2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308-440305-04-01-753764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08-440305-04-01-753764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29 09:00 至 2024-03-2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3-1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3-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经办人:蒋蕴 办公电话:1818861103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德然 办公电话:88605175-50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8-440305-04-01-753764001001 标段名称: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81.05663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加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或发包人下达的指令单、任务书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拆卸、包文明施工、包用工培训、包施工措施、包垃圾清运、包竣工验收、包保险、包税费、包保修等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计划总投资:906 万元 工程地址: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位于南山区金鸡路45号;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位于南山区沙河街道深南大道以北,华夏街以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其他要求: 无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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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原南头派出所办公楼及原沙河派出所综合用房改造工程-招标文件.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