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同和片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4-01-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同和片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同和片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同和片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同和片区成片连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 JG2024-002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4年1月4日 0时0分~2024年1月2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595.26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情况: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⑤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3.1.3施工资质: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5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工作年限以大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香港专业人士担任设计负责人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类似工程是指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6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四)。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分工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24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2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月4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4年1月24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张工
- 代理联系人: 巩工、肖工
- 联系方式: 020-36487351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5622940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020-8621254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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