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中学标段)
- 项目名称: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中学标段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规模: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占地约141亩,包括新建小学部、中学部、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运动场等和改造原有旧校区以及周边环境,新建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588亿元,包含建安费、运动场建设费、旧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费、填塘费、办证费、输变电工程费、设备采购和项目其他费用等相关费用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2.2项目建设规模: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占地约141亩,包括新建小学部、中学部、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运动场等和改造原有旧校区以及周边环境,新建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588亿元,包含建安费、运动场建设费、旧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费、填塘费、办证费、输变电工程费、设备采购和项目其他费用等相关费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
标段(包)名称: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中学标段)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江字投审〔
2022
〕
2
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资江字投审〔
2022
〕
2
号文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中学标段)
。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占地约
141
亩,包括新建小学部、中学部、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运动场等和改造原有旧校区以及周边环境,新建建筑面积约
6
万平方米,总投资约
3.588
亿元,包含建安费、运动场建设费、旧区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费、填塘费、办证费、输变电工程费、设备采购和项目其他费用等相关费用。
2.3
计划工期:
558
日历天,其中体育运动场需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交付使用。
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次招标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35296052.8
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
(
1
)
第一标段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小学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
第二标段
: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中学标段):包括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中学教学楼、图书馆)、九江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项目(地下室)及其有关配套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本次招标为
第二标段
。
备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须分别报名、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但不同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和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允许重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
1
)本项目将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进行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标段的定标候选人。本项目将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的顺序进行定标工作,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成为定标时间在前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后续定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
2
)如果出现某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的招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
(
3
)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情况,成功招标标段的中标人将不能参与失败标段的重新招标。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
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验收等级标准。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
资格后审
”
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资质。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
〕
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1
〕
849
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
建筑业企业
)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
考评等级为
C
级
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
正常
”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为广东省以外的需要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
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
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2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单位委派均可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土建(
C2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2
月
)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①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
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
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
“
处罚
”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
“
处罚
”
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
“
骗取中标
”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
“
重大
”
工程质量问题或
“
重大
”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
重大
”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
最近三年
”
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2022
〕
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2022
〕
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8.8
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对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
黑名单
”
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
“
黑名单
”
等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1
月
6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站
“
交易指南
”
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
保证
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
若为联合体投标
,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
现金
或
投标担保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
的保函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或
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四室
209
)。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
3
年
2
月
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四室
209
)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
7.2.1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
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
,
南海分中心会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及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通知
,
疫情防控信息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若因投标人未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递交纸质投标保函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为准。
9
.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
0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
6
号一座
1006
房
|
|
邮编:
528200
|
邮编:
528200
|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
张工、李工
|
|
联系电话:
0757-86560500
|
电话:
0757-82320305
|
|
|
传真:
0757-82320305
|
|
|
电子邮箱:
dz82320305@163.com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