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溪头村建设工程
- 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实施巷道硬底化,新建充电桩直流充电设备2座、壁挂式交流充电桩4座、柱上变压器1套;新建砼管DN1000约559米、砼管DN800约330米等。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980.29万元,招标控制价为8775935.98元
- 范围: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溪头村建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溪头村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溪头村建设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5224-04-01-80275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溪头村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溪头村建设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溪头村建设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
惠来县鳌江镇溪头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实施巷道硬底化,新建充电桩直流充电设备 2座、壁挂式交流充电桩4座、柱上变压器1套;新建砼管DN1000约559米、砼管DN800约330米等。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980.29万元,招标控制价为8775935.98元。 |
||||||||||||||||||||||||
|
招标内容 |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溪头村建设工程 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
||||||||||||||||||||||||
|
工期 |
6个月 |
||||||||||||||||||||||||
|
最高投标限价 |
8775935.98 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1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详见“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为2023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3 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3.6 企业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没有被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
|||||||||||||||||||||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1、招标文件于2023年11月22日 发出,投标人于 2023年11月22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领取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23:59:59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23:59:59 |
||||||||||||||||||||||
|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进入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13日 9时30分。 3、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惠来分中心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
||||||||||||||||||||||||
|
招标人 |
惠来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惠来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629018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新河村寨前新区 22栋7楼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899665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133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一: 项目管理机构各人员要求一览表
注: 以上人员每人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是指招标公告发布近半年任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提供退休凭证和返聘证明即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