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5-25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 范围: 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雨水收集系统--提高107国道新安街道段排水能力,新建DN600~1200雨水管道645m;新建排水通道--现状新安五路新建3500×1500箱涵350m,保证下游排水顺畅;新建泵站抽排--为消除河道顶托导致涝水排水不及时,新安五路雨水箱涵排入咸水涌入口处设置永久排涝泵站(10m3/s
  • 概况: 项目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2209-440306-04-01-84131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09-440306-04-01-841319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509:00至2023-06-13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3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8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23228905 传真: 手机号码:1366221708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23228905136622170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209-440306-04-01-841319003001 标段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13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328.0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雨水收集系统--提高107国道新安街道段排水能力,新建DN600~1200雨水管道645m;新建排水通道--现状新安五路新建3500×1500箱涵350m,保证下游排水顺畅;新建泵站抽排--为消除河道顶托导致涝水排水不及时,新安五路雨水箱涵排入咸水涌入口处设置永久排涝泵站(10m3/s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标段(包)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2209-440306-04-01-84131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09-440306-04-01-841319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5-25 09:00 至 2023-06-1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3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8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23228905 传真: 手机号码:1366221708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 96 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23228905 136622170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9-440306-04-01-841319003001 标段名称:107国道新安段内涝治理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1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8328.0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雨水收集系统--提高107国道新安街道段排水能力,新建DN600~1200雨水管道645m;新建排水通道--现状新安五路新建3500×1500箱涵350m,保证下游排水顺畅;新建泵站抽排--为消除河道顶托导致涝水排水不及时,新安五路雨水箱涵排入咸水涌入口处设置永久排涝泵站(10m3/s)。为保证泵站进水,新安五路雨水箱涵入咸水涌河口段改造,将107段雨水箱涵(右孔)接入新建泵站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具体确定原则如下: (1)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中标人应完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报批报建、审批等,相关协调配合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4)满足“招标人要求”而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它工程内容。 计划总投资:23687.82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107国道(创业一路--新安五路段)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二、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投标人业绩:近5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独立承担的一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1亿元、已完工验收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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