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 593 号地块住宅项目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大区园建工程招标失败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593号地块住宅项目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大区园建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 593 号地块住宅项目
标段(包)名称: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大区园建工程
审批或核准时间:2024-06-17 10:57:02
审批或核准结果:中标候选人参与了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大区园建工程的设计工作情况属实,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取消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由于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对本项目组织重新招标。
公告内容
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大区园建工程
招标失败公告
各有关单位:
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于
2024年5月20日发布了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大区园建工程的招标公告,并于2024年6月11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完成开标、评标,于2024年6月12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提出的异议。
经调查,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第1条:“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7.2.2条款:“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本着求实、公平的原则,现
取消原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由于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
将对
本项目组织重新招标。
特此公告。
招标人(盖章):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