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0185.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4675.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24.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546.10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4778.0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895.48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教学组团包括综合办公楼(6层)、教学楼A/B/C(6层)、教学辅助楼A/B/C(5层)、单层门房及配套、25米*16米游泳池、2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中部设置篮球场及五人足球场。按36个教学班规模建设,可容纳1620位学生就读的办学规模,配套规范的功能场室和教育设备。项目概算总投资额10354.6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7347.41万元,配套教学设备设施118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73.74万元(其中概算监理费用为124.11万元),工程预备费252.55万元
- 范围: 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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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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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119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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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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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预〔2022〕12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5-440507-05-01-639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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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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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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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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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080038-8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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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东直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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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0185.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4675.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24.1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546.10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4778.0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895.48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教学组团包括综合办公楼(6层)、教学楼A/B/C(6层)、教学辅助楼A/B/C(5层)、单层门房及配套、25米*16米游泳池、2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中部设置篮球场及五人足球场。按36个教学班规模建设,可容纳1620位学生就读的办学规模,配套规范的功能场室和教育设备。项目概算总投资额10354.66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7347.41万元,配套教学设备设施118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73.74万元[其中概算监理费用为124.11万元],工程预备费252.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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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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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汕头市龙湖区新阳小学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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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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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210.76.85.73/#/platform)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应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登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下载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为准)。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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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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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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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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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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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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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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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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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1月29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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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2月01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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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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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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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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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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