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眼片区西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新开河涌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10-2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琶洲眼片区西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新开河涌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开标时间: 2023-11-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琶洲眼片区西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新开河涌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琶洲眼片区西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新开河涌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琶洲眼片区西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新开河涌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琶洲眼片区西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新开河涌整治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606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0时0分~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国内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所述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①和②项资质证书: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注释]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2023年10月(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本项目要求的承接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即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等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2023年10月(近一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 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 招标代理: 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黄工
  • 代理联系人: 吴工
  • 联系方式: 020-89888086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7070809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 8988683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