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和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第一放弃资格和确认第二为人的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
标段(包)名称: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 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 | |||||||||||||
|---|---|---|---|---|---|---|---|---|---|---|---|---|---|
| 招标申请编号 | 2023417388 | ||||||||||||
| 项目名称 | 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 | ||||||||||||
| 标段名称 | 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 | ||||||||||||
| 首次公告日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6日 | ||||||||||||
| 标题 | 关于“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和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 ||||||||||||
| 内容 |
关于 “ 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和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各投标人: 港口镇兴港中路沿线企业污水收集工程(招标申请编号:2023417388),于2023年10月31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光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凯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现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国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书面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1.2条款:“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招标人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光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中山市港口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招标代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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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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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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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部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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