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 项目编号: JG2022-1776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日 0时0分~2022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021.2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6、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7、拟委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自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8、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自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9、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自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10、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要求,提供平台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投标人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须满足要求。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交。2、查询要求:a.“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b.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查询;c.“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联合体牵头方之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和责任。 13、现场踏勘: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2022年4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2022年12月21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12月1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赖先生
- 代理联系人: 郑工
- 联系方式: 0763-5812722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8818808
-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 监督电话: 0763-581476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