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4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辖区内
- 规模: 2.2.1工程规模及内容:建设高标农田9300亩(含改造提升),完善项目区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 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辖区内 ; 1)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2024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2024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资金 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辖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2.1工程规模及内容:建设高标农田9300亩(含改造提升),完善项目区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2.2招标类型和范围:
(1)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
(2)按照上级部门对设计方案的批复意见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出具施工图(加盖审图章)和施工图预算、完成项目工程数据库建设工作 、配合做好施工现场指导、单项工程验收、设计变更与监督和协助完成下一年度项目的储备库及储备图斑等后续服务。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50000.00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承接本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或【水利设计专业资质(灌溉排涝)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注: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到期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须提供相关公告或通知等证明材料后资质证书默认。)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公告落款日期为准)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3.5 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较为复杂,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4.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以下部门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8730488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路政务服务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63-87304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顺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0763-3631183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顺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