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工程总承包”的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关于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工程总承包的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4年)工程总承包”的澄清公告
补充公告
关于 “ 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 (2024 年 ) 工程总承包 ”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24 年 06 月 27 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关于的《高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 (2024 年 ) 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4-3098 ) 》招标公告,现澄清以下内容:
一、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2家满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不超过2家满足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施工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施工资质要求。
澄清为: 3. 本 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 2 家满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不超过 2 家满足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 人,且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二、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3个,且是由1家设计单位和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组成。
澄清为: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 体成员不能多于 4个,且是由 不超过 2家 设计单位和不超过 2家施工单位组成。
本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有与招标文件产生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高州市建设事务中心
日期: 2024 年 07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