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已变更】
- 项目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重新
- 概况: 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 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其他: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6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5-05-2909:00:00至2025-06-2518:00:00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5-06-1517:00:00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5-06-2017:00: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备注: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 开标时间: 2025-07-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标段(包)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300MA5EW1BM6B-20250528-000002-6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已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6)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
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其他: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6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5-29 09:00:00 至 2025-06-25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6-15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6-20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备注: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 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深云西二路天健科技大厦 | |
| 经办人 | 潘工 | |
| 办公电话 | 15013873376 | |
| 电子邮箱 | 1171634254@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龙科名 | |
| 办公电话 | 13760103127 | |
| 手机号码 | 13760103127 | |
| 电子邮箱 | 409823135@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总部大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重新招标)【标段编号:2203-440305-04-01-316741006001】
| 本次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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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500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九开发单元04街坊T102-0315宗地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6-25 18:00 | |
| 投标保证金 | 25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采用联合体方式选定电梯安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满足安装单位资质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经销商须向电梯制造商取得本项目唯一授权。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经销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投标,则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如有同品牌单位弃标,最终只剩一家该品牌投标单位的,该家投标单位可以保留,若同一品牌投标单位大于等于2家,则该品牌的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经销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联合投标时,牵头单位须为所投电梯的电梯设备供货单位)。 3.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2.5m/s<额定速度≤6.0m/s)及以上等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2)电梯安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2.5m/s<额定速度≤6.0m/s)及以上等级、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若上述许可证中未体现电梯参数或资质等级,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其他资料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梯参数要求(需体现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最高梯速6.0m/s信息)。 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安装资质,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 (1)采用联合体方式选定电梯安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设备供货单位,成员方为设备安装单位且满足安装单位资质要求;(2)采用委托协议方式确定电梯安装单位;(3)采用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规定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的形式投标。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 业绩要求 | (一)制造商须满足:自2020年1月1日至截标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项国内电梯供货合同且满足以下本次招标要求:①梯速6.0m/s的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文件);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200万元; (二)经销商须满足:(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一)条的要求。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 ),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