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韶关市发布时间:2025-05-20来源: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首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容积率0.56。建设内容包括展示区、维修区、交付中心、洽谈区、售后服务区、业务区、设备区,以及室外工程等
  • 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的设计文件(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44020006517604XU-20250520-000019-1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503-440233-04-01-64053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低空经济片区科普科研中心及新型机库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低空经济片区 2 号地块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89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首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二层建筑 面积1000平方米,容积率0.56。建设内容包括展示区、维修区、交付中心、洽谈区、售后服务区、业务区、设备区,以及室外工程等。

招标内容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和(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的设计文件(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及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及材料以及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节能、无障碍设计、安防及智能系统、充电桩、海绵城市、雨污分流、道路、综合管网等所有专 项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建安工程的设计;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版)》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和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的施工。

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70 日历天。中标人必须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叁仟肆佰贰拾肆万陆仟叄佰元整 ¥ 34246300.00 元)。其中设计费 1255100.00 ,建安工程费 31777900.00 元,预备费 1213300.0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

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 3 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 ①~④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④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 为设计单位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设计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以上(含 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施工资质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 项目经理为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或二 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 2023〕469号)文件精神, 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类 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4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须 具备 一级 注册建筑师

3.5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3、广东诚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深圳承远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5、广州城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5.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 5 5 20 17 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6 10 11 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5 6 10 11 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 5 6 10 11 0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地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 53 号行政服务中心 5 )

发布公告媒介

1. 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zbtb.gd.gov.cn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 18号

招标人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1882648798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诚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原水产厂鱼塘市耕进商贸城 G 区一、二层 10 号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751-8819009

招标监督机构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1-692102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人: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诚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 5 5 20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