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2-12-21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
  • 规模: 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和馨路,设计终点位于鹿城北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面总宽度为26.5m,横断面设计为3.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0.5m双黄实线+7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道路设计总长为208m,最大给水管径为DN200,最大排水管径为D400,为市政综合工程,项目总造价为6385882.03元
  • 范围: 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给排水工程;4.通信工程;5.照明工程;6.绿化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01月12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117001001

招标编号: QXAQXC12200152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6385882.03元

工程规模: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起点位于和馨路,设计终点位于鹿城北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路面总宽度为26.5m,横断面设计为3.5m人行道+2.5m 非机动车道+7m机动车道+0.5m双黄实线+7m机动车道+2.5m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道路设计总长为208m,最大给水管径为DN200,最大排水管径为D400,为市政综合工程,项目总造价为6385882.03元。

发包范围: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2.交通工程;3.给排水工程;4.通信工程;5.照明工程;6.绿化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1、资质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证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其他要求:(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1)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1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投标会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0769-8738177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谭杰斌  0769-22828068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2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7。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本次招标中,共分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建档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中所列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方可被邀请参加本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具体办理要求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 222 号 电话:0769-87381778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v2.0.zbs 2022-12-21 16:52:44
评标程序附表.pdf 2022-12-21 16:46:05
招标文件-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pdf 2022-12-21 16:46:05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pdf 2022-12-21 16:46:05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pdf 2022-12-21 16:46:04
定额工期-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pdf 2022-12-21 16:27:56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 2022-12-21 16:29:13
招标控制价-清溪镇规划四号路(金碧华庭段)道路工程.pdf 2022-12-21 16:29:01
清溪镇规划四路2022.11.09.pdf 2022-12-21 16:28:39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