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招标公告-购置1台纯电动正面吊建设项目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6-02-13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
  • 规模: 向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提供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以下简称正面吊)。包括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生产厂验车(包括4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验收、售后服务、培训(交钥匙式);提供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备品备件;负责办理招标方当地(广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有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购置1台纯电动正面吊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3-91440101MA9Y7HPJ3A-20260211-100002-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0115-04-03-510096
投资项目名称 购置1台纯电动正面吊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
标段名称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1台纯电动正面吊购置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大道中12号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向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提供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以下简称正面吊)。包括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生产厂验车(包括4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验收、售后服务、培训(交钥匙式);提供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备品备件;负责办理招标方当地(广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有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招标内容 向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提供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以下简称正面吊)。包括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生产厂验车(包括4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差旅安排)、验收、售后服务、培训(交钥匙式);提供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备品备件;负责办理招标方当地(广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有检测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投标方将合同项下1台电动集装箱正面吊交付给招标方使用,如投标方另有少于规定时间的,按投标方规定时间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0.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所投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制造商必须持有有效的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B级或以上流动式起重机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制造和安装)并持有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国外生产的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制造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纯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制造商公章,须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部分发票即可,但发票扫描件应完整无遮挡)。 (5)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非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电动集装箱正面吊的制造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纯电动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制造商公章,须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部分发票即可,但发票扫描件应完整无遮挡)。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13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13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13 09: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3-13 09:00:00 开标地点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大道中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沈工 联系电话 020-3466064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潘工、彭工 联系电话 020-8221175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3400180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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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正面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