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规模: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此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且要求通过审查合格,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③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项目估算总投资17117.7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9487.76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为144.38万元
- 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包含四个路段: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二路、规划纵三路、规划纵四路,实施路线总长2461.4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及绿化等工程。其中:(1)规划横一路:西起中心路,东至纵一路,路线长度1339.512m,本次实施长度约1331.17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主路,设计速度30km/h;(2)规划纵二路:北起规划横二路,南至省道S347,路线长度403.35m,本次实施长度约379.99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次路,设计速度30km/h;(3)规划纵三路:北起规划横二路,南至省道S347,路线长度405.09m,本次实施长度约381.49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次路,设计速度30km/h;(4)规划纵四路:北起规划横二路,南至省道S347,路线长度389.23m,本次实施长度约368.82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主路,设计速度30km/h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20006517604XU-20260123-000011-4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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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0233-04-01-586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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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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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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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配园(西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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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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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横江村、梅坑镇张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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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 财政 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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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此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且要求通过审查合格,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 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 ③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项目估算总投资 17117.7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9487.76万元, 本次招标设计费 约 为 144.38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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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项目建设范围包含四个路段: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二路、规划纵三路、规划纵四路,实施路线总长 2461.4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及绿化等工程。其中: ( 1)规划横一路:西起中心路,东至纵一路,路线长度1339.512m,本次实施长度约1331.17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主路,设计速度30km/h; ( 2)规划纵二路:北起规划横二路,南至省道S347,路线长度403.35m,本次实施长度约379.99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次路,设计速度30km/h; ( 3)规划纵三路:北起规划横二路,南至省道S347,路线长度405.09m,本次实施长度约381.49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次路,设计速度30km/h; ( 4)规划纵四路:北起规划横二路,南至省道S347,路线长度389.23m,本次实施长度约368.82m;道路红线宽15m,两幅路,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在园区内为园区主路,设计速度3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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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 1)初步设计阶段: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含概算); ( 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 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 (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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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壹佰肆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 ¥14438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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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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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道路 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在本单位(或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 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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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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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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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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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 6 年 1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6 年 2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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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6 年 2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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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6 年 2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 53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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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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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横江村横江背十一组 34号低空经济总部 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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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751-6921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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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 35号第7幢104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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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余 工 |
联系电话 |
0751-884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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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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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交易场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 53号行政服务中心 5楼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2198025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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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新丰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