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4-03-25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 - 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1426-04-01-988751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 -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市平远县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新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141亩,总建筑面积约11.35万平方米,包括新建研发楼1.12万平方米、员工宿舍0.5万平方米、厂房9.66万平方米、仓库0.07万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 测量(地形图( 1:500)电子版)及物探;(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优化)、 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注:具体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勘察设计服务期

勘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之日起计 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人 2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规划方案批准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2.65万元(已下浮40%),其中工程勘察费166.78万元;工程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费235.87万元(含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费用、概算编制费用)。

2)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 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 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执行。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书。

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 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 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需提供网页截图)。

7、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 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的企业,联 合体不超过 2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 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jyxt)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4 04 14 18:00 时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4 04 16 8:3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 04 16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 04 16 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4 04 16 8:30 时止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广东平盛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平远县大柘镇广州南沙 (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3-883949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威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 C1栋31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幸工

联系电话

0753-6115680

招标监督机构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882449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 -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4 04 14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4 04 16 8:3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4 04 16 8:3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4 04 06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 04 16 8:30

2024 04 16 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4 04 16 8:30 9:30 时止。

定标时间

2024 04 23 10:30

相关附件

定稿-广东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四期)项目-高新区硅基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