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东平云谷片区
- 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东平云谷范围内,为新建道路工程,一标段为支36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镇中路,终点接规划次九路,规划定位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242.086m,道路红线宽度约20m,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采用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一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具体内容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东平云谷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东平云谷范围内,为新建道路工程,一标段为支36路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现状镇中路,终点接规划次九路,规划定位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242.086m,道路红线宽度约20m,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采用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一标段)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 )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 2022 〕 36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期 ) 的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 2023 】 24 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东平云谷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东平云谷范围内 , 为新建道路工程 , 一标段为支 36 路呈南北走向 , 起点接现状镇中路 , 终点接规划次九路 , 规划定位为城市支路 , 道路全长约 242.086m , 道路红线宽度约 20m , 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 , 采用设计速度 30km/h ,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定额工期 : 106 日历天, 计划工期: 106 日历天。开工日期均按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865,193.05 元 。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一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 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 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①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为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 (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综合类 C3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2022 〕 14 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支付宝或现金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8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 ”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1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 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 ”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 ”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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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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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大厦 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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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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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83921620 |
电 话: |
0757-86283490-80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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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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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86283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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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冯工 |
联 系 人: |
梁工、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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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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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BJZJ_G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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