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2-12-15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
  • 范围: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 概况: 项目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 项目编号:4403052022007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0520220072002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2-1509:00至2022-12-21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2-16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2-19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第十五条(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人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2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标段(包)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 项目编号:4403052022007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0520220072002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2-15 09:00 至 2022-12-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2-1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2-1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第十五条(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人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15218749830 传真: 手机号码:1521874983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2015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万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 办公电话:1521874983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520220072002001 标段名称: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监理(简化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2-2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4.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西丽高铁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西丽段)二期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承包人不能拒绝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计划总投资:4660.04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1-01 00:00:00.0 至 2023-05-01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项目总监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有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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