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_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规模: 施工招标范围及规模:(1)渠道改造长10.2km。(2)渠道边坡修复治理长255m。(3)改造渠系建筑物107座,其中渡槽8座、泄洪闸4座、节制闸3座、放水闸5座、过底涵2座、放水涵27座、人行桥23座、机耕桥12座、步级21座、跌水2座
- 范围: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_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981-04-01-20301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高州市平山镇古塘、田坪等村 | ||
| 资金来源 | 除由中央、省级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市级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由中央、省级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市级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施工招标范围及规模:(1)渠道改造长10.2km。(2)渠道边坡修复治理长255m。(3)改造渠系建筑物107座,其中渡槽8座、泄洪闸4座、节制闸3座、放水闸5座、过底涵2座、放水涵27座、人行桥23座、机耕桥12座、步级21座、跌水2座。 | ||
| 招标内容 | 高州市平山镇长城引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12个月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738.4255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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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需要提供业绩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15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0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招标投标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高州市文明路3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68886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龙口中路158号502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15015612707 |
| 招标监督机构 | 高州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8-688863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投标注意事项 1.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邀请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委派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投标文件备用电子U盘。投标人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1.3未中标单位的经济补偿:无。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如与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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