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 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与造价咨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
- 概况: 项目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1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18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809:00至2023-05-22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12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17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755-21047705 传真: 手机号码:1789644296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3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肖新华 办公电话:0755-251935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18002001 标段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2218:00 招标部分估价:371.2796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与造价咨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2
- 开标时间: 2023-06-2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1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18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8 09:00 至 2023-05-2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1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1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经办人:王工 办公电话:0755-21047705 传真: 手机号码:1789644296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3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经办人:肖新华 办公电话:0755-251935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18002001 标段名称:2021-2023年龙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22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71.279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与造价咨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项目管理资质并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自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应由同一资质承担的工作不允许联合体内的多个单位承接。其中承担监理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对应的监理资质。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管理资质: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截图证明); 2、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造价咨询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项目管理资质并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自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且应由同一资质承担的工作不允许联合体内的多个单位承接。其中承担监理工作的成员须具有对应的监理资质。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此,同一家投标企业不能与其他投标企业形成不同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深建规[2018]3号文,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造价咨询或审核、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项目投资不少于7851万元(即本工程总投资二分之一)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业绩(注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②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③工作内容含项目管理的监理业绩仅认可为监理业绩,而非建设管理业绩,若提供此类业绩,则不予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委派)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注:若企业提供水利部资质,总监应提供水利部注册证书;若企业提供住建部资质,总监应提供住建部注册证书)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项目总监实际项目任职情况,避免定标过程中项目总监被锁定以致影响中标,若投标人总监被锁定以导致影响中标结果,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已在其他重大或重点建设工程担任总监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3、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委派):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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