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
标段(包)名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以《关于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韩江实验室)综合实验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潮发改(2)投审[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8-445100-04-01-847705。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原实验室自有资金3300万元外,缺口部分通过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统筹省市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JNO5-33B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8.7亩,总建筑面积约19181.9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集科研、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实验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8530.01万元。
2.3 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1247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62.77平方米,内容包括实验综合楼,配套门卫室、气瓶房、试剂室、水泵房、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根据施工图纸说明: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47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62.77平方米,其中:综合实验楼18689.11平方米,建筑层数8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1.45米;消防水池及泵房316.2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6.5米;气瓶房4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5米;试剂库96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5米;门卫21.46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4.35米。最大跨度12米。地上车位数100个,含充电桩10个,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2399589.79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29160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476287.6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第十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 计划施工工期:426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8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版)--投标人》,咨询电话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5楼
电话:0768-239331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桥东东山路裕源大厦七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杨工/张工
电话:0768-2393053 电话:0768-2393316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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