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3-09-14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
  • 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沿丽峰路、东城大道敷设管渠截流南侧分流区域雨水,再沿八达路-创业路敷设管渠,同时,在八达路与澳南二马路路口,截流澳南二马路南片区域雨水,排至运河 ; Q=6000m3/d,H=15m,P=18.5kW,一用一备;2.在人民公园内将新开河与市桥河封堵墙拆除,新建2.5m×1.5m闸门;3.在东纵路君尚百货、威尼斯广场段新增雨水口及泄水孔(孔径Φ150);4.在东门泵站、罗沙市场附近新增雨水口、雨水连接管及泄水孔(孔径Φ150
  • 范围: 工程内容为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现状管线(箱涵)破除修复、封堵、清淤、迁改及保护;新建管线、箱涵、雨水口、各类构筑井、消力池、补水泵站、钢坝闸等;基坑及基坑支护与监测;路面修复及交通疏解;电气自控工程等 ; 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涉及的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

标段(包)名称: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7068001001

招标编号: SSBSSC12311601

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334622672.25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沿丽峰路、东城大道敷设管渠截流南侧分流区域雨水,再沿八达路-创业路敷设管渠,同时,在八达路与澳南二马路路口,截流澳南二马路南片区域雨水,排至运河。管渠规格为D1800~3000×2000~4000×3000~D4000~4500×4000~4500×3500~5000×3500等,总长度为4676m。(二)沿学院路新建截流理工学院上游及步步高片区的雨水,直排新开河暗渠,新建 d2000管,长度1097m。(三)其他零星工程:1.人民公园湖泊补水工程。补水泵规模为:Q=6000m3/d,H=15m,P=18.5kW,一用一备;2.在人民公园内将新开河与市桥河封堵墙拆除,新建 2.5m×1.5m闸门;3.在东纵路君尚百货、威尼斯广场段新增雨水口及泄水孔(孔径Φ150);4.在东门泵站、罗沙市场附近新增雨水口、雨水连接管及泄水孔(孔径Φ150)。

发包范围:工程内容为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现状管线(箱涵)破除修复、封堵、清淤、迁改及保护;新建管线、箱涵、雨水口、各类构筑井、消力池、补水泵站、钢坝闸等;基坑及基坑支护与监测;路面修复及交通疏解;电气自控工程等。监理范围为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涉及的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分等级(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在资格有效期内。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1903日历天(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173日历天,保修期暂定730日历天,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投标会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769-2281719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胡腾飞  0769-22998468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6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建立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5.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其他: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9.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电话:0769-22411528;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2023-09-14 14:42:39
监理合同--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pdf 2023-09-14 14:44:19
招标图纸--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pdf 2023-09-14 14:47:20
投标文件技术标封面格式(SSBSSC12311601).pdf 2023-09-14 14:44:37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 2023-09-14 14:43:59
招标文件(监理20211215试行)上网稿--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监理20230914.pdf 2023-09-14 14: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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