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EPC】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
- 规模: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包括11a、11b、28、29、31、32、33、34、35号地块,土地平整总面积为0.72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挖运回填,回填土压实度不少于0.85,地块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在穿越道路时设置圆管涵D12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
- 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 2.4项目建设规模: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包括11a、11b、28、29、31、32、33、34、35号地块,土地平整总面积为0.72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挖运回填,回填土压实度不少于0.85,地块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在穿越道路时设置圆管涵D12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 ; 1)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图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 五 区)项目已由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 2205-441323-04-01-967397 ),项目业主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2.2 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
2.4 项目建设 规模: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包括 11a、11b、28、29、31、32、33、34、35号地块,土地平整总面积为0.72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挖运回填,回填土压实度不少于0.85,地块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在穿越道路时设置圆管涵D12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最终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
2.5 工程项目投资: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概算 总投资 : 18801.46 万元 ,其中:建 筑安装工程 费 15872.94万元, 施工图设计 费 192.99 万 元 。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同意 最终以相关 政府 部门审定 的结算价 为准 。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1)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初步设计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施工图设计。(2)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开展本项目场平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淤工程、填挖方工程、临时排水工程、永久边坡等内容 。 ( 3) 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 工 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 。
2.7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含审查时间),施工工期(暂定)为 300 个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具体以招标人出具开工令为准)。
2.8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 或以上 ) 】工程设计资质 ;
( 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须由 施工企业为牵头人 。投标时需提交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3.4 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 有 市政类专业高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 3)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 1人, 具有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员 4 人、质量检查员 3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3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 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 其它要求:
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方)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汇款、报价、开标均由牵头人实施。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50 .00 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 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和正确填写有关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根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颁发 《关于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 调整 的通知 》(惠公易函【 2020】4 0 号), 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 。 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 “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 评标原件(如有) 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相关事宜
7.1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2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7.3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目录》规定及要求,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需制作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即“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为doc 或 docx 文件),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应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可屏蔽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应当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网上公示用途,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公示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4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工作指引,投标人投标文件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
8. 电子交易规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 惠 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规则》(惠 市政数 〔 20 22 〕 3 号) 和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 2021〕28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 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将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廖先生
联系电话: 0752-8266650
联系地址: 惠东县白花镇新兴街
招标代理单位: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752-2285553
联系地址: 惠州市麦兴路 19号悦洲广场七座C右侧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 66号山水豪庭1楼)
电 话: 0752-8891101
| 项目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五区)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惠东【2022】119 |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2-12-13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2-12-19 16:30:00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2-12-21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2-12-22 16:30:00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01-04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1-04 09:30:00 |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3-01-04 08:3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3-01-04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1-04 09:30:00 | 开标地点 | 1号开标室(惠东分中心) |
| 评标时间 | 2023-01-04 09:30:00 | 评标地点 | 1号评标室(惠东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