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
- 规模: 2.1、建设内容、规模:铺设污水管总长约5.197千米,雨水管总长1.275千米,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检查井75个,雨水检查井20个以及完善其他附属设施等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已由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以 清城审批投审〔2023〕60号、清城审批投审〔2023〕91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及招标人自筹解决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为: 2305-441802-04-01-468535 ,招标人为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二、 招标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243543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潭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785227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412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水利局
投诉电话: 0763-3939110
三、建设地址 : 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
四、项目概况 : 铺设污水管总长约5.197千米,雨水管总长1.275千米,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检查井75个,雨水检查井20个以及完善其他附属设施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建设内容、规模: 铺设污水管总长约5.197千米,雨水管总长1.275千米,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污水检查井75个,雨水检查井20个以及完善其他附属设施等。
2.2、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3460.37万元 。
2.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
2.4、招标控制价为: 22501388.10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599948.06元、预留金1110371.90元为固定价格,报价不作下浮) ,最终以投资审核部门的核定额为准。
注:设备费不纳入本次招标。
六、资金来源 :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及招标人自筹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 (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 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3)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注: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
4、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5、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不少于6人(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要求如下:
①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项目测量技术人员:具有测量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③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且均已取得水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岗位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组人员不得兼任。
6、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7、投标人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开始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10、踏勘现场:本项目需要踏勘现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一、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六、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3243543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潭大道
十七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 年 11 月 1 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 工程编号 | GC4418002023195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日 17 时 0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09 时30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日 17 时 00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11日 17 时30分 |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09 时 3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09 时30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09 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评标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09 时 00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 三 室 |
附件二:
现场踏勘证明书
| 工程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沙工业园及中医院片区污水收集系统改造工程 |
| 踏勘单位 |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
| 踏勘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踏勘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姓名: 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 |
| 测量技术人员 | 姓名: 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 |
| 专职安全员 | 姓名: 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 |
| 招标代理确认 | 是否符合 ¨ 招标代理: (盖章) 年 月 日注:经招标代理确认符合的在□栏内打√,不符合的在□栏内打×。 |
| 备 注 | 1、此表一式二份。2、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
备注:提供以下现场踏勘资料一式贰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 《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填写完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3. 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 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技术人员:提供身份证、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5. 专职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资料按国家规定发放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