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二期)马鞍路跨线桥补充通知公告
- 项目名称: 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二期马鞍路跨线桥补充通知
- 范围: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有,相关内容如下(适用于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次招标在投标中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单位、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如下:工程预算编制单位:广东华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为:人民币40,107,189.24元;(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981,508.21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最高投标限价对照招标控制价有下浮的,应注明)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控制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以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进行下浮,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为5.30%。(2)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8,090,946.53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二期)马鞍路跨线桥
标段(包)名称: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二期)马鞍路跨线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9003519028823-20250923-069950-9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 -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二期) 马鞍路跨线桥 补 充通知( 二 )
(招标编号 : SHASSC12501816 )
各投标人:
现对 202 5 年 09 月 23 日发 布 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
一、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期 修改为 :计划工期: 39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和地点统一修改为 :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2 ) 。
二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5项和第3.2.8项修改为 :
|
3.2.5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
本工程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为 人民币 2,731,300.43 元 ,不参与投标报价。 最终合同价为投标总报价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之和。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用的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 “专用条款”的第80.2款。 |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相关内容如下(适用于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在投标中设立 “最高投标限价” 和 “最高评标限价”。本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单位、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如下: 工程预算编制单位: 。 招标控制价( 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 为:人民币 元; ( 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元 (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 ( 2)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 ( 3)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下浮率的有效摇珠范围为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有,相关内容如下(适用于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招标在投标中设立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单位、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如下: 工程预算编制单位: 广东华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控制价( 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 为:人民币 40,107,189.24 元; ( 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37,981,508.21 元( 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最高投标限价对照招标控制价有下浮的,应注明)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控制价(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以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进行下浮,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平均下浮率为 5.30 %。 ( 2)最高投标限价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 8,090,946.53 元。 |
三、 原随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附件 “招标控制价(马鞍路桥)PDF版.pdf、招标控制价excel版(马鞍路桥).rar、工程量清单对外发出稿(马鞍桥).pdf、铁路东莞站配套工程-桑茶快速路及东延线(二期)马鞍路跨线桥招标文件电子版v2.0.zbs”作废,请各投标人以随本补充通知一同发出的附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四、 施工合同第 130页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76.3款第(二)项修改为:
(二)本工程各可调因子权重和定值权重分别为:
1、人工( 22.12 ) %;
2、水泥( 2.86 ) %;
3、砂( 0.15 ) %;
4、石( 6.42 ) %;
5、砌块( 0.01 ) %;
6、沥青( 0.52 ) %;
7、沥青混凝土( 9.43 ) %;
8、商品混凝土( 17.87 ) %;
9、管桩( 0 ) %;
10、钢筋( 16.21 ) %;
11、钢材( 2.01 ) %;
12、铜材( 0.38 ) %;
13、机械用燃油( 2.62 ) %;
14、定值权重( 19.40 ) %。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 内容 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 不相符之处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 人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 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