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 范围: 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新湖街道新永丰工业园B1栋5楼,总投资为1107.45万元,将设置展厅(前厅)、业务区、综合服务区、专业服务区、自助查询区、多功能厅、交流活动区等7个功能区
- 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209-440311-04-05-22156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09-440311-04-05-221565002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1609:00至2023-10-20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0-17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0-18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辑技术标文件,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20
- 开标时间: 2023-10-2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标段(包)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209-440311-04-05-22156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209-440311-04-05-221565002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16 09:00 至 2023-10-2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0-1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0-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无需编辑技术标文件,根据73号文要求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经办人:代工 办公电话:21000402 传真: 手机号码:1816786040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4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康工 办公电话:1816786040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9-440311-04-05-221565002001 标段名称: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展陈及音视频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2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85.0296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新湖街道新永丰工业园B1栋5楼,总投资为1107.45万元,将设置展厅(前厅)、业务区、综合服务区、专业服务区、自助查询区、多功能厅、交流活动区等7个功能区。本展陈及音视频工程项目中,音视频工程:包括显控设备及音响、灯光设备;展陈系统:包括信息发布、录播、直播间、中控等系统多媒体一体机、多功能提词器等设备。 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有安装工作,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2条资格,投标人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①若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安装资质,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投标人须提供与受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安装协议(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供受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受托单位公章;②或与具备以上安装资质企业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及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要求安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备以上安装资质的单位在职人员,以建造师注册单位为准。③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承诺函自拟)上述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有安装工作,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第2条资格,投标人可以按下述三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①若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安装资质,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投标人须提供与受托单位签订的委托安装协议(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供受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受托单位公章;②或与具备以上安装资质企业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及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要求安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备以上安装资质的单位在职人员,以建造师注册单位为准。③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承诺函自拟)上述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深财购〔2022〕15 号)文件要求,第二条“二、提高预留份额比例 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此,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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