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1-12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勘察、初步设计

投资项目名称: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25年)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400314886991F-20251112-000002-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Report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年)勘察、 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1481-04-01-246400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 年)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 年)勘察、 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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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兴宁市龙田镇、大坪镇、黄陂镇等 12 个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 村镇道路升级改造 22.18 公里共 174784 平方米、安装智慧路灯 1370 盏、农房整治 322077 平方米、圩镇客厅改造 12 个共 4500 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 6 座共 20300 平方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4 座共 8600 平方米、公共停车场 10 个共 8200 平方米、快速充电桩 50 个、河道清淤 35840 立方米河堤加固 9.78 公里共 72080 立方米、绿化整治 18400 平方米、生态小公园 9 座共 6750 平方米、文体广场 3 座共 2500 平方米、污水处理厂 1 座、标识标牌 12 套,项目同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 )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测量测绘等;

2 )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 3 )其他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注:具体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1 、勘察服务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2 、设计服务期: 30 个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6 25.13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31 5 . 43 万元( 其中勘察费用: 108.46万元, 测量费 206.97万元 ),工程初步设计费 309.7 0 万元(含概算编制费用 22.55万元 )。

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 ( 工程测量 ) 甲级 ( 或以上 ) 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1 )勘察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2 人【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 或以上 ) 工程师职称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可由同一人担任】(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①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 或以上 ) 工程师职称;

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5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信誉要求: 自 2025 5 1 日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7 、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市政设计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即 2025 8 -2025 10 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聘书),以上岗位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及勘察项目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为准,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 以承接设计任务的牵头人为准。

注:( 1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2016]226 ) 的要求设置。

2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1 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 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 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3 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4 12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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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 “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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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2 2 18 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12 4 9 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12 4 9 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5 12 4 9 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5 12 4 9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招标人

兴宁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招标人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753 -33933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 140-214 B 4026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3-3321132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333278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时间 安排

兴宁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5年)

勘察、初步设计

网上 邀请(招标文件 获取 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5 12 2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12 4 9:00-9:30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5 12 4 9:0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11 24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12 4 9:00 时止

2025 12 4 9: 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备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资质情况自行扩展填写成员单位信息)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 不多 3 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 / ”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相关附件

上网稿---勘察初步设计.pdf 招标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