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5-16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 规模: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乐从镇项目建设红线面积约44664.47平方米,总投资约800万元 ; 本项目为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位于顺德区乐从镇,处于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地块部分,工程内容包括①园建部分:新建园路及沥青混凝土非机动车道、景墙工程、坐凳工程、图案标线工程、侧石工程、附属工程及成品布置等;②绿化部分:种植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水生植物等;③安装部分: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包)名称: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乐从镇项目建设红线面积约 44664.47平方米,总投资约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6556443.53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为乐从镇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位于顺德区乐从镇,处于横三路以北、新桂路以西地块部分,工程内容包括 ①园建部分:新建园路及沥青混凝土非机动车道、景墙工程、坐凳工程、图案标线工程、侧石工程、附属工程及成品布置等;②绿化部分:种植乔木、灌木、花卉、地被、水生植物等;③安装部分: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5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级) 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 5 .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5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6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6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6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6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 6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 2019 ]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6 .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5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6 7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6 7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土地发展中心

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编: 5283 00

人: 陈先生

话: 0757-29233218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三盈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近良社区德元路 2号汇峰名居4座202房之二

编: 528300

人: 小姐

话: 0757-22319707

真: 0757-22319707

电子邮件: 163311022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编: 528000

2023 5 16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