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2-10-2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增城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中新下沉式再生水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2-1674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18时0分~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278.92088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提供)的人员为: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6.3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 6.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污水处理能力为6万吨/天(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水质净化厂(含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业绩。 6.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设计负责人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7、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①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相应的施工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息登记信息)。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提供)的人员为: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18时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9时3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建设管理所
  • 招标代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屈工
  • 代理联系人: 郑工
  • 联系方式: 020-82639382
  • 代理联系方式: 13560477267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20-8263950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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