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 规模: 一、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①对岸坡及滩地进行清障,主要清除根植发达的竹、树根等共1.61km;②对宁江河出口140m及博溪取水口位置上下游30m保留现状,不做任何措施;③对水口新老桥及英勤村横石渡大桥上下游200m保护范围共625m,只对枯水位以上滩地进行清淤清障;④对枯水位以上滩地及枯水位以下4m进行清淤清障共计7.565km等。二、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期服务)及相应工程的施工、采购等内容。三、招标控制价:37597200.00元(包括:其中建设期2年的工程建设费用31310000.00元,勘察费1074100.00元,设计费1239300.00元:水土保持工程1375600.00元,环境保护工程759800.00元,基本预备费1838400.00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标段(包)名称: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1400314886991F-20251231-000001-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1481-04-05-760063

投资项目名称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市兴宁市水口镇境内的梅江河段

资金来源

资本金、金融机构融资

资金来源构成

资本金、金融机构融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一、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①对岸坡及滩地进行清障,主要清除根植发达的竹、树根等共 1.61km ;②对宁江河出口 140m 及博溪取水口位置上下游 30m 保留现状,不做任何措施;③对水口新老桥及英勤村横石渡大桥上下游 200m 保护范围共 625m ,只对枯水位以上滩地进行清淤清障;④对枯水位以上滩地及枯水位以下 4m 进行清淤清障共计 7.565km

二、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 含施工图预算、施工期服务 ) 及相应工程的施工、采购等内容。

三、招标控 制价: 37597200.00 (包括:其中建设期 2 年的工程建设费用 3131 0000.00 元,勘察费 10741 00.00 元,设计费 12393 00.00 元:水土保持工程 13756 00.00 元,环境保护工程 7598 00.00 元,基本预备费 18384 00.00 元)。

招标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①对岸坡及滩地进行清障,主要清除根植发达的竹、树根等共 1.61km ;②对宁江河出口 140m 及博溪取水口位置上下游 30m 保留现状,不做任何措施;③对水口新老桥及英勤村横石渡大桥上下游 200m 保护范围共 625m ,只对枯水位以上滩地进行清淤清障;④对枯水位以上滩地及枯水位以下 4m 进行清淤清障共计 7.565km

工期

建设期: 2

最高投标限价

375972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勘察方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施工方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 B证),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 (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信誉要求: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以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参与过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 6 1 1 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1 27 09 :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1 27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6 1 27 9: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 202 6 1 27 9:00 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 6 1 27 09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人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兴宁市兴宁水口镇府前街 35

招标人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13823831050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中合财富广场 3 号楼 3 楼(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

招标代理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753-2166962

招标监督机构

兴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3-339366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兴宁市水口镇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 6 1 27 09 :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202 6 1 27 09:00 -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 6 1 27 09:00 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 6 1 17 00: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 6 1 27 09:00 时止

202 6 1 27 09: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相关附件

情况说明.pdf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投标文件格式.docx (挂网)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