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3-10-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 项目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新发改[2020]79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020-440705-78-01-024010 ,招标人为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由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申请专项债、项目融资及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银垦大道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滨海新区中部,北起271省道,南至河海东路,路线全长8357.259米(其中银湖大道至河海东路长 7031.043米,271省道至银湖大道长1326.21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80米,采用主线双向8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主线60km/h,远期计划提速至80 km/h,辅道按40km/h。项目一期包括路面改造及配套照明工程、电力迁改工程、绿化景观、河道改造、施工便道。
2.2项目概算总投资:35513.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0091.06万元。
2.3工期: 730 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670 个日历天;设计工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图预算(参考稿)、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注:1、如因政策、土地使用等问题,政府部门发出调整建设内容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2、如因政策、土地使用等问题取消项目建设,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其余部分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5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6建设地点: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
2.7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路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登记或投标。(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
3.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企业。
3.5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6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3.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 规定时间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3需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江门市GDCA数字证书业务指引以及客户端下载》或《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含办理及使用)》的要求,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700/index。
5.资格审查方式
5.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 招标公告 规定时间 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0-62387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5015021381
监督部门: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50-6607613
滨海新区银垦大道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23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23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投标人投诉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2023年10月04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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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工程量清单:
关于《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量清单的说明.pdf
查看图纸:
9第九册一期工程(2023.05.08)----河南院提报202305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