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新溪三产融合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规模: 1.在上三合、中三合、六合片区建设服务周边农业的服务综合体及配套设施,配套产品展示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含冷链配送)、检测中心、大型停车场等功能,总建筑面积约6万㎡;2.对上头合、中头合、北中等区域的农田、种植园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整合,建设生产及加工基地、高标准农田、多元体农业园区、特色农业体验园等为一体的农业现代产业园区;3.对辖区内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进行改造整治,主要包括道路改造、街巷环境整治,农房整治、三线规整等内容;4.对境内水利设施、沟渠整治修建,总长度约1.77万米。项目总投资52173.82万元,建安费用42349.70万元,其他费用6410.8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338.80万元、工程设计费1108.18万元),预备费3413.24万元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新溪“三产融合”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汕头市龙湖新溪“三产融合”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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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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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331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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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新溪“三产融合”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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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龙溪预〔2022〕 7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6-440507-04-01-955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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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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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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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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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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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4-82770097、0754-8576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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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新溪街道辖下9个行政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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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1.在上三合、中三合、六合片区建设服务周边农业的服务综合体及配套设施,配套产品展示中心、农产品集散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含冷链配送)、检测中心、大型停车场等功能,总建筑面积约6万㎡;2.对上头合、中头合、北中等区域的农田、种植园及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整合,建设生产及加工基地、高标准农田、多元体农业园区、特色农业体验园等为一体的农业现代产业园区;3.对辖区内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进行改造整治,主要包括道路改造、街巷环境整治,农房整治、三线规整等内容;4.对境内水利设施、沟渠整治修建,总长度约1.77万米。 项目总投资52173.82万元,建安费用42349.70万元,其他费用6410.88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338.80万元、工程设计费1108.18万元),预备费3413.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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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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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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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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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具备水利设计资质的一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 4.投标人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近三年在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社保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进行联合体报名操作(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人声明,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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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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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 37 号御景大厦 3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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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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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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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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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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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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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疑截止 |
2023年04月03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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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 |
2023年04月06日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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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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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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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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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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