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湖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4-2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澄湖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3-05-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澄湖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澄湖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澄湖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澄湖排水渠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3-196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4月21日 18时0分~2023年5月12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47.84817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1个月(时间为:2023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9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10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xygs/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打印页)。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2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12日 11时20分
  •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21日 18时0分 - 2023年5月12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5月12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12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朱工
  • 代理联系人: 陈工
  • 联系方式: 020-87594749
  • 代理联系方式: 18814374490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20-8562663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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