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3-27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潮路以北
  • 规模: 项目全长约296米,宽12.71米,包含道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潮路以北、禅港路以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18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禅发改投审 202 2 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 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招标 范围、招标 方式 招标 组织形式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禅政数监管 [ 2023 ] 7号 核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科潮路以北、禅港路 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 296米,宽12.71米,包含道路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354.89万元

2.3 工期: 218 日历天 [ 自开工到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其中包含施工工期(自开工到项目整体完工的时间) 128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8114899.44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规划路(科潮路至禅港路)段道路工程 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R 综合单价包干 综合单价已包含渣土消纳费用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 8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或以上资质。

[注: 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 对应行业的 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 5 .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 (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 (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6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 广东省 二级建 师、二级 注册 结构工程师、二级 注册 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必须在证书使用有效期内,个人签名时间也必须在证书使用有效期内。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 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 6 .4 需提供投标人近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 2022 9 月至 2023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 6 .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 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如本 工程 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证)》 (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9 月至 2023 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为准。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 工程 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 》(佛发改信用〔 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3 27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站“ 交易指南 ”中的 工程交易 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 招标人盖章的 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 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6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4 18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4 18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 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 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的安排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 投标人应尽量采取远程解密参与本投标活动,采取远程解密时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完成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 . 1 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 3 个的 ,招标人 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9 . 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 . 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9.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利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 6号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 46号盘龙新村18座首层12号

编: 528000

编: 528000

人: 潘工

人:蔡工

话: 0757-82526693

话: 0757-83273160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3809819615@139.com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