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开高速公路潭州大桥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8-16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开高速公路潭州大桥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答疑
  • 范围: 否无须理会此内容? 答:按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开高速公路潭州大桥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

标段(包)名称:佛开高速公路潭州大桥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佛开高速公路潭州大桥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CC)WZ0045

项目名称:佛开高速公路潭州大桥桥下空间综合提升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8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9月3日

一、 答疑内容

1、 问:贵单位发布的图纸均为乱码,无法识别,请提供正确的图纸。

答:已修复。

2、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提及:“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但招标文件并未公布综合单价上限范围,请问是否无须理会此内容?

答:按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3、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关于暂列金额的描述为:“暂列金额在《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其它项目费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暂列金额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等等填报,不在其他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中填报。”,但贵单位提供的招标清单中,并无“其他项目费”该单项工程,也无“暂列金额”该单位工程,请问暂列金额应如何填报?请明确!

答: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在《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其它项目费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暂列金额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填报。

4、 问:本单位使用贵单位提供的电子招标清单导进计价软件后生成投标文件 cos版,投标文件cos版导进新点时提示“转换失败:清单XML文件存在问题”无法生成PDF版本投标清单,请招标代理核查该情况并提供正确的招标清单。

答:建议使用易达、广联达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或者根据提示咨询第三方造价软件客服。

5、 问:招标文件资信标评标标准第 45页类似业绩情况:承接过建安费为 960 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请问:这里的“类似工程”对应指的是否第19页10.1.1中的: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是否只要符合“市政公用工程”中其中一项,就可以符合?请明确回复,勿用按招标文件要求回答。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和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6、 问:请问类似业绩情况中类似工程是指什么?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还是指“市政综合工程”业绩?还是和本项目建设规模内容类似的业绩,才算符合要求?按照哪个为准?请详细明确回复,勿用按招标文件要求回答,谢谢。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和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7、 问:资信标评标标准的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竣工验收材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建安费为 960 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请问这里的类似业绩是否指市政工程类业绩?我公司有满足金额要求的污水排水工程业绩,是否符合加分要求,请明确回复,谢谢!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和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二、 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佛山市富润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 115号一座西塔4层03单元D室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 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联系人:吴先生

人:梁工

联系方式: 0757-85689561

联系方式: 0757-82130782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1.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