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12-08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范围: 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量测绘等;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变更设计等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关工作与配合服务,具体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送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标段(包)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400314886991F-20251208-000001-7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1402-47-01-042563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东升三路 (开发区中路右侧),全长约943.69米,路幅宽24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km/h,工程包含道路、标志标线、给排水、照明、综合管线、绿化等。

其中嘉应制药路段: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一条市政道路,规划用地面积约 6256.56平方米,道路全长260.69米,路幅宽24米,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排水、综合管线、照明、绿化等。

东南洋至金航路段:规划用地面积约 16392平方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一条市政道路,该道路全长约683米,路幅宽24米,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排水、综合管线、照明、绿化等。

注:本项目具体实施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按招标人派发的任务书 和开工指令执行,建设规模存在调整的可能,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调整,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招标内容

勘察工作: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量测绘等;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变更设计等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关工作与配合服务,具体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送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内容。

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工期

勘察 工期: 15 日历天;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 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5812.038574 元。其中, 勘察 费: 25.697 万元; 设计费 含预算编制费 ): 101.348 万元; 建安工程费: 5684.993574 万元 (含预备费 309.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 1)、(2)、( 3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 1)、(2)、( 3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 勘察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 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 资质,且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拟派 勘察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 施工 项目负责人( 兼任 项目总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 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 相关证书、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3.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打印网页,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信誉要求: 2025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 勘察 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 2013]54号)执行 提供信誉承诺书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选择 “梅州市 ”进 入梅州专区( https :// ygp . gdzwf w. gov . cn / ggzy - portal / index . html #/ 441400/ index )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 共资源交易业务。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起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1 5 9 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1 5 9 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任选其一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 6 1 5 9 00 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 6 1 5 9 00 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 6 1 5 9 00 (与投 标截止时间为同一 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梅州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梅江控股综合服务大楼第 17层1701室

招标人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753-23869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创汇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二路 3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9128151158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219698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 机构名称: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概算编制单位)、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概算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 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附件 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方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成员名称) 承担 工作 ·······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1: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2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 5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 内容和 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升三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6 1 5 9 :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2026 / / /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 1 5 9 : 00 -9:30 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 1 5 9 : 0 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12 26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6 1 5 9 : 0 0 时止

2026 1 5 9 : 0 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 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6 1 5 9 : 00 时至 9:30 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

招标计划.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