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3500亩。1、灌溉与排水工程。(1)输水工程:修整(改建)灌渠1056m;(2)排水工程:修整(重建)明沟3778m;(3)渠系建筑物:修整水闸1座、涵管1座、涵洞16座,修建下田坡道8座,人行道6座,机械过板3座。2、田间道路工程:修整田间道路5991m,其中生产路5000m,机耕路911米,配套修建21个交叉路口和5个会车道。3、其他工程:设立竣工公示牌1座,宣传栏1座以及配套设施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803-20-01-66730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粤财农〔2024〕49号)、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粤财农〔2023〕217号)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高标准农田3500亩。1、灌溉与排水工程。(1)输水工程:修整(改建)灌渠1056m;(2)排水工程:修整(重建)明沟3778m;(3)渠系建筑物:修整水闸1座、涵管1座、涵洞 16座,修建下田坡道8座,人行道 6座,机械过板3座。2、田间道路工程:修整田间道路5991m,其中生产路5000m,机耕路911米,配套修建21个交叉路口和5个会车道。3、其他工程:设立竣工公示牌1座,宣传栏1座以及配套设施。 | |||
| 招标内容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8802305.86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取得水利相关行业部门核发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除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外,另配备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须取得水利相关行业部门核发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项目组人员不得兼任。)其中,质检员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7、投标人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以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s://www.qyggzy.cn/index2.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 |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 |||
| 招标人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65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电话 | 0763-581054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开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委会郑屋村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小姐 | 联系电话 | 15917613887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763-5817089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