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
- 项目地址: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 规模: 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3976.86m2,大型车辆停车位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
标段(包)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 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投审〔 2022〕127号 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 自 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2.2、 工程规模 与招标范围: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 3976.86m2,大型车辆停车位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工程、场地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电房、垃圾房、水泵房、修车房、服务大楼、1#商业、2#商业、变电站的土建装饰和室内外安装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985.06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450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314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具备营业执照 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内,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相应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打印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查证的权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声明函)。
3.6、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
( 1)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省外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7、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8、专职安全员(1名)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9、本工程项目拟派的其他施工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人(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 ,不得兼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开始,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分表、商务部分评分表”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备查原件清单(备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734376339@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上午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开标室] 。
6.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保函原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南湖新区
邮 政 编 码: 516400
联 系 人:钟国庞
电 话: 0660-68818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至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村委西屯新村 4号
邮 政 编 码: 5164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 0660-6666006
2023年 月 日
附件 一 :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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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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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方式 |
( 投标人代表姓名 ) |
(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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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手机号码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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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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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 ( 原件 ) 目录名称 |
原件材料说明或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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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持一份。
2、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附件二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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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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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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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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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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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注 册 证 号 (资格证书编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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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 文件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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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