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
标段(包)名称: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30127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127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2-11 09:00 至 2024-01-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2-2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2-2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经办人:唐岚天
办公电话:8378824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赵小铭
办公电话:8378824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127001001
标段名称: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89.9695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1)龙华区7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施工图纸中的所有施工内容;(2)《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3)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项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有权力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承包人须服从,不得有异议。
计划总投资:82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质: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项目经理: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业务培训证书;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业务培训证书)及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允许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