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汇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5-23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香汇路道路工程
  • 规模: 香汇路位于白蕉镇,红线宽24米,双向四车道,城市支路等级,设计总长度约293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预留沟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并预留燃气管位。本次招标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预算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香汇路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香汇路道路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293001
项目名称 香汇路道路工程
项目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
建设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 廖月华 联系电话 18029934632
招标内容规模 香汇路位于白蕉镇,红线宽24米,双向四车道,城市支路等级,设计总长度约293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预留沟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并预留燃气管位。本次招标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施工图、预算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项目来源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分类 普通招标
项目类别 市政
资金来源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投资: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合格
异议受理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18029934632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禾益四路333号斗门建设大厦8楼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293001001
标段名称 香汇路道路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定标法
预算(估算)价 9178787.36元 最高投标限价 9178787.36元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本工程工期为216个日历天216个日历天,从批准开工日期当天开始计算工期。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1.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和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中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近一个月是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2023年4月);社保证明缴费单位需为投标人,或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以上资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无执业单位或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 6.如资质等证书未在有效期内,且存在资质顺延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关资质顺延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超出证书使用有效期、建筑工程注册专业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和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广东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根据《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中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近一个月是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即2023年4月),以上资料均为彩色扫描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无执业单位或执业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执业注册机构的注册变更回执以证明系投标人所属人员。 7.如资质等证书未在有效期内,且存在资质顺延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关资质顺延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超出证书使用有效期、建筑工程注册专业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类型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保证金金额 18.358万元
议程安排
序号 名称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地点 备注
1 招标文件下载 2023-05-24 09:0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
2 勘察现场 招标人安排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3 提交质疑 2023-06-03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
4 答疑发布 2023-06-06 18:00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5 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06-13 10:30
6 递交投标文件 2023-06-13 10:30 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
7 开标 2023-06-13 10:30 二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8 资格审查 2023-06-13 15:00 十号评标室(市中心12楼)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9 评委抽取时间 2023-06-13 14:30
10 评标 2023-06-14 09:30 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11 定标 2023-06-19 15:00 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12 中标公示 2023-06-25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斗门区城东连桥路170号二层、三层
联系人 黄俭雄 联系电话 0756-5508113
投诉受理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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