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傍东商业楼工程设计项目
- 开标时间: 2023-06-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傍东商业楼工程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傍东商业楼工程设计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傍东商业楼工程设计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傍东商业楼工程设计项目
- 项目编号: JG2023-270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4日 0时0分~2023年5月31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13.1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1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5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6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6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招标代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古先生
- 代理联系人: 何工
- 联系方式: 020-84857642
- 代理联系方式: 13570237125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监督电话: 020-8485764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