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3-21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 范围: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 开标时间: 2023-04-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国道G228线南沙区(上横沥桥-珠江大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和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116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1日 0时0分~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610.9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③工程咨询: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格式自定)。 3.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具体按穗建筑〔2022〕3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 的要求执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市政或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对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人员如果社保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的,还须提供岗位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3.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的资格要求:市政或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9月-2023年2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对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人员如果社保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的,还须提供岗位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1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4月11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1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魏工
  • 代理联系人: 萧婉君
  • 联系方式: 020-39006886
  • 代理联系方式: 020-83543598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 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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