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秀北路一期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东秀北路一期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第 01 次答疑与
- 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项目仅允许劳务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劳务作业,分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秀北路一期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东秀北路一期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0813-000002-5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东秀北路一期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5-0024-01-01
项目名称:东秀北路一期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8月2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因本项目发布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至开标不足15日,需延期开标,延期后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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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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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9月12日 09时30分 |
2025年 09月1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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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9月12日 09时30分 |
2025年 09月1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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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 09月12日 09时30分 |
2025年 09月1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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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 09月12日 09时30分 |
2025年 09月16日 09时30分 |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分包” 的第 13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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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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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劳务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 承包人” 的第 65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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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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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本项目仅允许劳务分包。 |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3. 承包人” 的第 76 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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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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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项目仅允许劳务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允许劳务作业,分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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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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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新城大道北1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 1 栋 10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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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龙工 |
联系人:潘远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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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85583170 |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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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
2025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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