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货物答疑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货物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B、C区雨污分流工程货物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B、C区雨污分流工程货物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SS)XZ0056
项目名称: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
-B、C区雨污分流工程货物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
一、
答疑内容
无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88
页
“附表四 企业表彰情况表”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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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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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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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附奖项证书或奖项正式文件的的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评审因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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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附奖项证书或奖项正式文件的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评审因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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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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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淼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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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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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
74号一座五层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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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
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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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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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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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877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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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8771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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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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