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翁源县耕地恢复(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招标答疑公告
- 项目名称: 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翁源县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
- 范围: 建设规模约689.11亩,实施后集中整治耕地面积683.07亩,新增耕地(水田)面积140.56亩,整治地块为园地、林地、坑塘水面、旱地及水田,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清理,树根、竹根挖除,田块平整、土壤改良、土地翻耕起垄,修建灌排渠,修建田间道路及新增耕地种植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翁源县耕地恢复(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翁源县耕地恢复(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20006517604XU-20260105-000019-4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翁源县垦造水田及耕地恢复项目 -翁源县耕地恢复(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项目施工招标提问时间已截止,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具体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 15页“9.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表格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及招标文件第31页“3.响应性评审环节(2)编制《投标总价》的造价工程师,其注册证书不是住建部门颁发的;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或造价咨询人)不一致的;其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3)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总价》,但未在《投标总价扉页》(即扉—3)“投标人”栏目加盖造价咨询人公章的;未提供造价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该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 招标文件第 15页9.6 修改为:本项目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单价分项表,仅需报投标总价及投标下浮率。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及报价下浮率均按 “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 招标文件第 31页 ( 3)修改为: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总价》,但未在《投标总价及投标下浮率》加盖造价咨询人公章的;未提供造价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年 1 月 20 日